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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「苗栗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」。

刊登日期:2022/11/30
發文日期:2022/11/24
發文文號:府消預字第1110016806號
主旨:預告「苗栗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」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。
公告事項:一、修正機關:苗栗縣政府。
二、旨揭修正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。
三、對於公告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,向本府陳述意見。
(一)承辦單位:苗栗縣政府消防局(火災預防科)。
(二)地址:苗栗市經國路4段201號。
(三)電話:037-558119;傳真:037-558195。
附件:
  • 田野引火修正總說明
  • 修正田野引火燃燒管理辦法
  • 最新田野引火下修18歲修正對照表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    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